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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智能建造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4     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阅读: 77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1〕23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公开征集智能建造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参加过国家、省市级重大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编制;

(五)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六)熟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其他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专业能力、代表性工程业绩、参与课题研究、标准规范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和材料的要求,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申请人、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北楼四楼405室,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cjzxtgk@zjj.sz.gov.cn(邮件请注明“智能建造专家申请+单位+姓名”)。

(三)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我局将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审查,确定专家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翌飞,联系电话:0755-83788729

附件: 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