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徐松明:加快提升现代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
发布日期:2022-12-02 来源: 建筑杂志社微信公众号 阅读: 293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科学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系列大政方针和重点任务,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朝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着眼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建筑杂志社特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经济带动作用强、产业周期波动小等突出优势,越来越成为资金密集、知识密集的行业。建筑业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城乡建设的成色,关系到民生福祉。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深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胸怀大局、服务全局、开拓新局,全力推进建筑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提升现代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打造“深圳建造”品牌,在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好先行示范作用。
强化清洁低碳转型
加快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发展
深圳建筑领域碳排放约占全市碳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加快绿色转型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目前,深圳已成为国内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最大和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绿色建筑创新奖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2021 年中国城市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指数名列全国第一。深圳将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建筑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对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 100%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支持光储直柔应用示范,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
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完善建筑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撑体系,强化基于碳排放限额管理的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设计、施工和运维,让绿色成为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力争到 2025 年,建筑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年下降 18%,建筑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
用好城市体检成果。建立城市体检成果应用机制,推动城市体检成果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方面,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燃气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里子工程”建设,率先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新优势。
强化产业培育
加快构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深圳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2021 年深圳建筑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元。深圳将加速推进“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三化赋能,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四链协同,打造现代建筑业的创新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集聚地。
加快建设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聚焦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抓紧完善适应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涵盖建筑数字技术、绿色低碳、咨询服务、新型绿色建材等领域的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在龙岗区加快建设“总部集群 + 研发设计 + 配套产业”的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打造“智能建造、智慧建筑、建筑节能”千亿级产业群。
推动产业要素互联互通。优化资源配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围绕部品部件生产采购配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工程全过程管理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建筑产业全要素、全链条互联互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压减涉企审批手续和办理时限,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借鉴香港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模式,完善产业工人培育政策体系,推动产业工人培育与职业院校教育相衔接;调整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用构成,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单列产业工人职业训练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强化建造方式创新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深圳将充分发挥作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先行优势,用制造业思维革新建造体系,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促进产业整合,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大力提升设计标准化集成化水平,推广管线分离、装配式装修技术,促进建筑结构装配化向机电设备、装饰装修等全装配化转变。力争到 2025 年底,深圳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 5 000 万 m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60%。
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居住建筑以及规定规模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并加快向其他房屋建筑和交通、水务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拓展,在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等环节明确装配式建筑的要求。
优选装配式建筑技术。重点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等建筑工业化建造体系,居住建筑推广装配式混 凝土结构,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应用,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推广装配式装修;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 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加快发展模块化建筑,对于标准化程度高、要求快速建造的学校、产业配套宿舍、医院病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领域倡导采用模块化建筑。
强化融合发展
加快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借助 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智能建造,是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力争到 2035 年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深圳将以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构建涵盖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现代建筑产业数字生态,率先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构建政策法规体系。从税收、产业、科技等方面提出激励措施,将智能建造列为重点科技攻关内容和产业扶持重点方向,支持智能建造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专项资金。
构建试点项目体系。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开展试点,推行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与工业化技术、绿色化技术融合应用,拓展智能建造关键技术应用场景。
构建技术产品体系。鼓励各类主体积极申报创新平台,围绕自主数字设计软件、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施工平台、建筑机器人等基础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智能建造技术体系。推行BIM 正向设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产 BIM 软件,完善工程全数字化成果交付,实现工程项目全寿命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构建管理平台体系。探索 BIM 报批报建与数字化成果应用,推行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IPMT+EPC+ 监理”建设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从 2023 年起,全市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将全面推广 BIM 技术应用。依托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打造“BIM+CIM”智慧城市数字基础底座。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持续提升建筑业安全发展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建筑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深圳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建筑业安全发展。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推动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不但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和项目负责人,还要把责任落实到劳务、班组等最小单元上,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
从严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实施“标准化检查、菜单式执法”,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高坠、触电等高发频发的事故类型安全隐患,杜绝建筑行业的“低水平、老毛病、坏习惯”,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优化惩戒手段,突出诚信管理,加大事故责任单位诚信惩戒力度。树立全寿命期安全理念,强化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管控,推动建筑全寿命期风险处置与养护。建立全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工程质量终身制度、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创新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监管方式,制定出台基于建筑工业化的产品质量管理措施。
大力推广智能化监管。加大智能设备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建好用好智能化监管平台,通过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信息模型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建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弥补传统安全监管方法的不足和低效,提高建筑业安全发展水平。
强化大湾区合作
稳步实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圳将深化与香港、澳门在建筑领域的合作,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对外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携手港澳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
鼓励开拓市场。研究制定“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组成联合体参与国际投标,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建设,推动设计、施工、设备、技术和服务输出。完善国际承包工程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为本土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
扩大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建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破除壁垒,推进融合,推进建筑领域深港合作,完善与港澳建筑业企业资质互认、专业人士资格互认机制,推进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深开业执业试点工作。
促进标准融合。推动香港先进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模式在深圳试点应用,积极支持在前海、河套地区直接采信香港地区适用的先进工程标准,加强与香港在工程质量安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与标准合作,共同编制深港两地互认的工程建设标准,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协同融合发展,有序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推进产业合作。在河套地区、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设置深港合作示范基地,探索与香港建造业议会等组织共同创办大湾区建筑产业工人训练基地,鼓励支持深港企业合作共建现代建筑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加强在模块化建造(MiC)、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的合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建筑业向知识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摘自 建筑杂志社微信公众号 2022.11.30